![]() ![]()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足进修培〔2025〕11号 关于开展2025年大足区教育管理干部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作者:谢良映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132 更新时间:2025/7/1 9:24:31 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2025年大足区教育管理干部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各学区办、各中小学(幼儿园): 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,全面提升幼儿园及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的家庭教育专业素养,使其具备系统化的家庭教育知识、专业化的实践技能以及积极的家校合作态度,从而有效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经研究,决定举办2025年大足区教育管理干部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力提升培训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目标 (一)知识目标。深入理解家庭教育政策与理论;掌握家庭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; (二)技能目标。课程设计与教学实施能力;亲子活动组织与实施能力;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力;家庭个案指导能力。 (三)素养目标。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;增强家校社协同意识;提升家庭教育工作责任感。 二、培训及报到时间 2025年7月7日-11日(7月7日上午8:30-8:50报到) 三、培训地点 大足区城南小学(大足区棠香街道城南街村1组)(导航:重庆市大足区城南小学) 四、培训对象 (一)全区公办中小学、幼儿园各选派1名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分管领导或中层干部; (二)各学区办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分管领导。 五、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(仅作参考,以实际培训为准)
六、培训要求 (一)时间要求。参培人员应按时上课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中途离开。 (二)请假要求。考勤工作由班级纪律委员和班主任共同负责。培训期间,原则上不得请假,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,请办理请假手续(包括公假、病假、事假等),请假1小时内班主任批准,半天内进修校分管领导批准,半天及以上由进修校校长批准,旷课半天及以上或缺课(含公假、事假、病假)累计1天及以上者作取消参培资格处理,并视为培训不合格,同时上报区教委人事科备案。 七、其他事项 (一)本次培训的培训费、教学资源费、学员午餐费等费用在进修校专项经费中列支,学员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回单位按规定报销。 (二)请各学校于7月3 日中午12:00前将回执表(详见附件1,务必在Excel里完成)发送至学区办,各学区办将辖区参培人员收齐汇总后于7月3日下午6:00以前将参培人员回执统计表通过钉钉传教育系统妇联蔡梦旭。 (三)请各学区办及时组织各学校通知参培人员准时参加培训,并要求参培学员加入“2025年大足区教育管理干部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力提升培训群”(钉钉群二维码见附件2),加入时备注单位和真实姓名。 (四)请各学区办、中小学、幼儿园通知相关人员按照要求按时报到参培,培训时对号入座。培训期间请参培学员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。 附件:1. 2025年大足区教育管理干部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力提升培训参培回执表; 2. 2025年大足区教育管理干部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力提升培训钉钉群二维码。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5年6月30日
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: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http://www.cqdzjxx.cn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![]() 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