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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/6/19  来源:本站原创

 

重庆市大足区“好老师”培养工程

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

 

各学区办、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及直属单位:

根据国务院《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74)和重庆市教委《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意见》(渝教师发〔20171)文件精神和“国培作示范、市培抓重点、区县保全员、校本重教研”的四级培训体系的指导思想,为进一步实施“强师兴教”行动计划,切实推进课堂建设工作,全面提高全区教师整体素质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。按照继续教育五年周期要求,经研究,决定于20196-7月组织大足区“好老师”培养工程教师全员培训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根本,以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专业化发展水平为导向,以“教育思想大讨论,专业知识大学习,教学技能大训练”等活动为载体,面向教师,以“师德教育、新知识、新技术和新技能”为主要内容的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。通过培训,全面推进教育教学创新,增强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, 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,促进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。

二、培训任务

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教委《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意见》,到2022年,全区教师参加区级及以上集中培训,分批接受不少于20学分的集中研修。20196-7月将对全区学前教育、中小学部分学科共1400余名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全员培训(未安排的学科将逐年安排,并另行通知)

三、培训对象

学前教育、小学语文、数学、道德与法治、英语、体育与健康、信息技术;初中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信息技术等部分学科教师

(说明:1.名单以各校上报的数据为准,借调和上挂人员由其所在编制单位负责通知。

2.如参培教师单位有变动,请原学校告知参培教师现所在单位通知其参培。

3.如通知里本单位本学科未安排到的人员,请与培训班班主任联系,培训报到时完善相关信息。

4.截止2019年暑期全员培训,有的学科(学前教育、小学美术、音乐、科学、信息技术;初中数学、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物理、体育、信息技术) 本周期内全员培训结束,请未参加到的老师告知学校并选择相近学科参培,同时与培训班班主任联系,培训时完善相关信息。

5.如公布名单中有近一年内退休的或已有其它情况发生的,请学校与培训部谢良映、曾祥君联系。)

培训详细安排见附件一,具体参培人员、报到时间及地点等详见附件二。

四、培训目标及方式

(一)培训目标

1.强化师德修养,深化职业理解,了解和把握教育教学前沿理念发展动向,提升立德树人的能力。

2.加强教学设计与实施等基本技能训练,掌握应用信息技术优化教与学的实践方法,能有效解决课堂教学实践问题,学科素养与教育教学能力明显提升。

3.帮助教师借鉴名师、名专家的经验,革新学科认识,培养学科思维,掌握先进的学科教学理念及方法技巧,提升教学能力;并通过案例分析、交流研讨、反思、实践,将学习内容进一步转化,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性和创造性。

4.对传统教学技能有新认识,对现代教学技能有新积累,整合应用教学技能破解教学难题的能力明显提升。

()培训方式

培训由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组成,主要采取课例+微讲座、实际操作、讨论交流、小组研修、自主研修等方式进行。整个培训一体化规划,培训内容与学员需求紧密结合,兼顾学员共性与个性、通识与学科同步发展,

五、培训要求

()时间要求

参培教师应按时上课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中途离开。上课时间为上午:9:00-12:00;下午:14:30-17:30

()请假要求

考勤工作由班级纪律委员和班主任共同负责。培训期间,原则上不得请假,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,办理请假手续(包括公、病、事假等),请假1小时内班主任批准,半天内进修校分管领导批准,半天及以上由进修校校长批准,旷课半天及以上或缺课(含公假、事假、病假)累计1天以上者作取消参训资格处理,并视为培训不合格。

(三)学习准备:请自带茶杯。

六、考核与运用

1.考核方式及内容。主要采取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,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。考核总分为100分,其中出勤20分,师德师风20分、观课议课20分、互动研讨20分,自主研修10分、总结(收获与体会)10分。

2.考核结果运用。学员按培训方案学完全部课程,经考核合格,将培训合格名单上传至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学分管理登记平台(不再发放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学分证明);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登记,且所在单位不予报销参培期间的相关费用。

3.应参加培训而无故不参加者,除按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规定处理外,评职晋级和教师资格注册等将会受到影响。

七、其他事宜

本次培训的培训费、教学资源费、生活费等费用由进修校专项经费解决,学员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(学员培训不合格者不予报销)

希各学校通知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培训。

联系人:谢良映  曾祥君 

联系电话:43738003

 

附件:一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安排表

二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参培人员名单

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

二○一九年六月十九日

 

 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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